为了保障全院教学、科研等活动顺利开展,根据学校对公用楼的相关规定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学校分给我院的办公用房,一律由院里根据工作和实际需要予以调配,要合理地使用办公用房,非经允许,不得擅自调换、出租、借用办公用房,不得加床住宿。
二、学院办公用房的调配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。
三、保持办公室的环境卫生。办公人员自行清扫,保证做到室内门、窗、玻璃、暖气片、地面等处无灰尘、无垢痕、无杂物。
四、办公室整体布局要整齐、美观,桌面物品要摆放整齐。
五、切实做好办公场所的安全防火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部门工作人员均为本部门的安全防火和综合治理责任人,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。
六、办公室内严禁存放现金和易燃、易燃、易腐、有毒等物品。